行政院勞工委員會「微型創業鳳凰貸款」

     一. 目的
        協助婦女及中高齡者創業,並創造就業機會。
    二. 貸款對象
       ※婦女:
        凡年滿二十歲至六十五歲婦女,曾參與創業研習課程或創業已滿六個月,並經創業諮詢輔導,所經營事業員工數(不含負責人)未滿五人,且具有下列條件之一者,得向勞委會申請本貸款:
        (1)所經營事業符合商業登記法第五條規定得免辦理登記之小規模商業,並辦有稅籍登記未超過二年。
        (2)所經營事業依法設立登記未超過二年。
       ※中高齡:
        年滿四十五歲至六十五歲國民,曾參與創業研習課程或創業已滿六個月,經創業諮詢輔導,所經營事業員工數(不含負責人)未滿五人,並符合前點第一款或第二款規定者,得向勞委會申請本貸款。
    三.根據微型創業鳳凰貸款要點第三點第一款免辦理登記之小規模商業,指下列情形之ㄧ:
        (1)攤販。
        (2)家庭農、林、漁、牧業者。
        (3)家庭手工業者。
        (4)民宿經營者。
        (5)每月銷售額未達營業稅起徵點者。



    社團法人中華飛雁創業互助協會|E-mail: wehubmail@gmail.com|會址:新北市樹林區福德街48-14號|電話:02-2528366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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